鍋爐化學清洗是指采用一定的清洗工藝,通過化學藥劑的水溶液與鍋爐水汽系統(tǒng)中的腐蝕產物、沉淀物和污染物發(fā)生化學反應而使鍋爐受熱面內表面清潔。
新建機組基建階段的化學清洗,是保證受熱面清潔、提高機組啟動汽水品質、減緩熱力設備腐蝕和結垢、保證機組安全經濟運行的重要技術保障措施。《火力發(fā)電廠鍋爐化學清洗導則》(DL/T 794-2012)要求直流鍋爐和過熱蒸汽出口壓力為9.8MPa及以上的汽包爐,在投產前必須進行化學清洗。
運行鍋爐的化學清洗是防止受熱面因腐蝕和結垢引起事故的必要措施,同時也是提高鍋爐熱效率、改善機組水汽品質的有效措施之一。鍋爐清洗可以除去運行鍋爐金屬受熱面上積聚的氧化鐵垢、鈣鎂水垢、銅垢、硅酸鹽垢和油垢等,以免鍋內沉積物過多而影響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由于鍋爐高溫高壓的特點,其水汽系統(tǒng)的清洗要求非常嚴格,DL/T794-2001《火力發(fā)電廠鍋爐化學清洗導則》對鍋爐清洗單位的資質、清洗時機、清洗工藝、清洗質量都做了明確要求。
過熱器、再熱器存在系統(tǒng)復雜、材質特殊、垢量大、垢質堅硬等特點。我公司專業(yè)技術人員經過反復試驗,運用獨特的清洗配方和清洗工藝,有效地解決了過熱器、再熱器因結垢而引起的堵塞、爆管或蠕變、損壞等問題。
我公司作為鍋爐清洗A級資質單位,對各種規(guī)格的運行爐、基建爐的熱力系統(tǒng)的清洗具有豐富的施工經驗和技術實力,清洗業(yè)務開展至全國各地和越南、印尼、印度等地域。
表1:確定化學清洗的條件
爐 型 |
汽 包 鍋 爐 |
直 流 爐 |
|||
主蒸汽壓力MPa |
<5.9 |
5.9~12 |
12.7~15.6 |
>15.6 |
- |
垢 量g/㎡ |
>600 |
>400 |
>300 |
>250 |
>200 |
清洗間隔年限a |
10~15 |
7~12 |
5~10 |
5~10 |
5~10 |
注:表中的垢量是指在水冷壁管垢量處,向火側180o部位割管取樣測量的垢量 |
清洗介質主要有:鹽酸、檸檬酸、羥基乙酸+甲酸、EDT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