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光源所發(fā)出的總光通量(流明,亮度)與該光源所消耗的電功率(瓦)的比值,稱為該光源的光效。即在提供同等亮度的情況下,該照明器材的節(jié)能性越強;換句話說在同等功率下,該照明器材的照明性越強,即亮度越大。Lm/w
3, 色溫:色溫指的是光波在不同的能量下,人類眼睛所感受的顏色變化。在色溫的計算上,是以Kelvin為單位,黑體輻射的0度Kelvin=攝氏-273℃作為計算的起點。將黑體加熱,隨著能量的提高,便會進入可見光的領域,例如,在2800°K時,發(fā)出的色光和燈泡相同,我們便說燈泡的色溫是2800°K。可見光領域的色溫變化,由低色溫至高色溫是由橙紅—白—藍。
4, 顯是性:光源對物體顏色呈現的程度稱為顯色性。通常叫做“顯色指數”(Ra)。顯色性是指事物的真實顏色(其自身的色澤)與某一標準光源下所顯示的顏色關系。Ra值的確定,是將DIN6169標準中定義的8種測試顏色在標準光源和被測試光源下做比較,色差越小則表明被測光源顏色的顯色性越好。Ra值為100的光源表示,事物在其燈光下顯示出來的顏色與在標準光源下一致。